109-1學期課程停修申請截止日至109年12月11日17:00前完成相關手續

109(一)學期課程停修申請截止日至109年12月11日17:00前完成相關手續並將申請單送至課務組,逾期不受理。

請學生儘速上網申請停修課程。

注意事項:1.一學期以一科為限,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※※大一~大三 ≧ 16 學分;大四 ≧ 9學分 ; 延修生 ≧ 1門課(非軍訓、非體育、非服務學習)※※

     2.已辦理減修學分數者,不得再辦理停修。



請尚未辦理的同學於109年12月11日17:00前完成相關手續並將申請單送至課務組

登入選課系統 → 操作停修申請課程(每學期限定一門勾選後) → 列印停修申請單 →任課教師 & 自己的系所主任 簽名 → 課務組 (109/12/11 PM5:00止)

重要提醒如下圖示:

資料來源:教務處課務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