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(即108年2月起)學生證免加蓋註冊章

主旨: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(即108年2月起)學生證免加蓋註冊章相關事項說明如下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本校為提升行政效率及減少學生奔波往返註冊單位,業經107年10月9日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。
二、107學年度第1學期(含)前核發之在學學生證(舊生),請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註冊後,請各班班代表至系辦、國際處(境外生舊生)或註冊組等三個單位,領取「自108年2月起免蓋註冊章」貼紙,請自行貼於學生證背面即可,爾後每學期註冊繳費後無須再黏貼註冊章貼紙。
三、預計108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/碩士班/博士班新生使用「新版」學生證,學生證背面不再印製蓋註冊章欄位,無須至註冊組加貼「自1 0 8 年2 月起免蓋註冊章」貼紙(1072入學之新生今年度仍沿用舊卡,並加貼「自108年2月起免蓋註冊章」貼紙)。
四、學生於完成該學期註冊程序(含繳費、學籍資料確認)後,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,申請方式如下:

  1. 投幣機自動列印在學證明。
  2. 臨櫃申請。
  3. 至Portal系統列印在學證明書。
  4. 持學生證正反面影印併同學生證正本至註冊組蓋章。

       以上(三)及(四)為免費,以利有在學證明需求者。

五、為維護學生搭高鐵票價優惠權益,已行文高鐵公司本校自108年2月起免蓋註冊章,需購置學生票請依照高鐵公司規定。

 

資料來源:教務處註冊組